Question:
上市后非干预研究,需要遵从中国GCP向药监及研究中心递交SUSAR吗?
Answer:
非注册目的已上市产品的非干预研究,不强制遵从中国GCP1。所以无强制要求向药品审评中心(CDE)或研究中心递交SUSAR。但需遵循持有人对于上市后产品的个例报告要求,通过持有人药品不良反应直报系统报告药品不良反应(ADR)2。
同时在“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常见问答1.0”中已列出需向CDE报告SUSAR的临床试验范围。
参考文件:
1)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第57号)
2)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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