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象:制药企业、CRO从事临床试验稽查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从事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
培训时间:三天。
培训目标:让学员了解GCP稽查的概念和职责,熟悉稽查的全流程和稽查报告的撰写要点。
培训内容:
1、了解GCP稽查及基于风险的质量管理体系;
2、掌握临床研究中心GCP稽查的流程;
3、学习如何撰写一份优质的稽查报告;
4、学习制定针对稽查问题的整改计划;
5、通过实例分析探讨临床试验中稽查员的角色和责任。
培训形式:专家授课、案例分享、分组讨论与互动等。
具体见附件。
食药监教技〔2017〕126号关于继续举办临床试验稽查员培训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