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
申办者质量管理体系包含哪些要素?申办者如何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需建立哪些流程或者SOP?在新版中国GCP执行之后,是否哪里与ICH GCP要求有不同之处?对申办者实操的影响,特别是local公司(GCP 2020年第57号,第三十条)
Answer:
新版中国GCP 第三十条有明确要求:“申办者的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涵盖临床试验的全过程…”,申办者应结合企业的管理框架、业务范畴等特点建立适宜(fit-for-purpose)的质量管理体系, 具体要素可参考 Transcelerate cQMS 的概念性文件(中文版翻译参见https://transceleratebiopharmainc.com/wp-content/uploads/2018/06/Clinical-QMS-Concept-Paper-From-Vision-to-Conceptual-Framework-Jul-2016-Chinese-version.pdf)。新版中国GCP和ICH GCP(R2) 在 “质量体系以及基于风险的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是一致的, 企业可基于新版中国GCP的要求评估本公司现有质量管理体系是否需要完善和/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