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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关于《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条,如何理解和明确“信息化系统在设计、配置、验证、测试......管理要求,并规范记录上述过程”?如购买第三方系统,是否需要相关验证报告。

Answer:

    持有人要制定信息化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流程规范,明确职责分工和各阶段要求,以保证信息化系统的功能性、稳定性和数据的可靠性。对于开展药物警戒活动所使用的信息化系统,需要根据流程规范进行管理, 并保存相关记录以满足电子记录合规性和GxP的合规性。如购买第三方系统,需要验证报告,以确认系统的可靠性。具体要求建议参考2020年7月1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