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
企业的品种目前均为境内上市后处方药,均为医生开药后在医院使用,正常情况下企业收到的病例均是医院反馈病例,那么,如何提高企业自主收集不良反应病例的比率?
Answer: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第四章 监测与报告,第一节 信息的收集,以及2018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的通告》都对MAH建立有效途径、收集不同来源的不良反应信息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MAH首先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为保障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责任的有效履行和自主收集不良反应病例奠定基础,这包括指定药品警戒负责人,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承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收集和分析评价等工作。同时还依靠持续不断的药物警戒教育和培训,提升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内部和外部受托方,特别是可能直接获得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有关人员,如销售代表,前台接线人员)对药物警戒和不良反应报告要求的认知和配合。
可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建立并完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处置以及分析等管理制度和流程。充分考虑各种适宜的渠道,如设立电话热线(包括与医学支持热线或产品质量投诉热线的合作),文献检索,开展上市后研究,企业官网等方式收集不良反应。
2,药物警戒相关培训:对所有人员进行不良反应和其他安全性信息报告要求的培训,包括公司内部及受托方人员;针对各个涉及药物警戒活动的不同部门制定相应的加强培训。可以设立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并考核培训完成率等方法有效管理药物警戒培训。
3,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推进药物警戒和不良反应报告工作。
4,可以考虑委托第三方,比如相关业务合作方、合同研究组织、临床试验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科研或信息情报机构等一同开展不良反应病例收集监测相关工作。